在该业务中,乙方向供应商购入 8 元货物,供应商应给乙方开 8 元的发票。乙方以 10 元卖给甲方,乙方需给甲方开 10 元的货物销售发票。甲方收取乙方 0.6 元(10×6%)服务费,甲方应给乙方开 0.6 元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再以 10 元卖给客户,需给客户开 10 元的货物销售发票。
老师您好,我公司: 主要业务是:服务器托管服务.就是甲方提供服务器设备,我们提供场地、维护、以及电能,来给甲方提供服务,主要消耗的是电,收入是服务费! 1,公司收到的发票主要是电费发票,电费发票比较多,电费发票是按照13个点开进公司的! 2,公司给甲方开出去的是服务费发票,税率百分之6,但税局说我们主要消耗的是电,产生的收入相当于卖电收入,所以要按照13个点算“销售货物-电费”,不能按照6个点计算服务费,这样就产生了税差,要补交税款,但是我们确实是做服务行业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的客户也不会同意我给他们开售电的发票啊! 3,我方想不通的是:餐饮行业也是服务行业,为什么他们交电费是按照13个上税,他们给客户开餐费发票就能是6个点?就是因为我们用电多么?
通过第三方平台(甲)实现的销售货款是第三方平台收取,然后一个月跟我们结算一次。现在需要我们直接开票给客户(乙),那我们这边怎么入账。是否可以直接做账 借:应收帐款—甲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但是发票开的却是乙 这样的话 帐跟票 就 不一致了。 辛苦老师能够解答一下了!
某机床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机器设备2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金额38000元;(2)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3)接受当地甲运输企业的货运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5000元,接受乙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运服务,取得乙运输企业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4)销售甲机床100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8000元/台,销售额800000元;(5)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甲机床20台,合同总金额184190元,其中价款163000元。货物已经发出,本期按合同约定已收到购买方货款40%;(6)由于管理不善,仓库丢失原材料价值8000元(不含税);(7)向客户无偿赠送乙机床,不含税成本价10000元,没有同类机床的销售价格。(8)企业为修建职工食堂领用1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000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800元),钢材购入时已按规定抵扣了进项税。要求:计算该机床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某机床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机器设备2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金额38000元;(2)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3)接受当地甲运输企业的货运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5000元,接受乙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运服务,取得乙运输企业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4)销售甲机床100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8000元/台,销售额800000元;(5)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甲机床20台,合同总金额184190元,其中价款163000元。货物已经发出,本期按合同约定已收到购买方货款40%;(6)由于管理不善,仓库丢失原材料价值8000元(不含税);(7)向客户无偿赠送乙机床,不含税成本价10000元,没有同类机床的销售价格。(8)企业为修建职工食堂领用1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000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800元),钢材购入时已按规定抵扣了进项税。要求:计算该机床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甲公司是一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2022年8月15日,甲公司销售了一批产品,合同约定该批产品的不含税价格为300000元,结算期为30天。假定新华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发出该批产品,并向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20000元。(2)2022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约定以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产品售价为5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5000元;乙公司在签订协议当日支付30%的货款(价税合计),余款在一个月后支付,甲公司收到余款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产品。假定该批产品成本为360000元。(3)2022年11月20日,甲公司与东方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东方公司代销商品,商品成本80000元,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东方公司按商品销售价款(不含税)的10%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增值税率为6%。2022年12月30日,东方公司向甲公司开出代销清单,甲公司根据代销清单,所列的已销商品金额给东方公司开具增值税和专用发票。
公司有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xx地摊销,贷累计摊销,对吗?
请教老师:我们企业只有费用,没有营业收入和成本,需要填《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吗?谢谢
制造企业哪些科目是需要当月计提的?
老师 有个个体名字是汐汐奶茶店 现在老板弟弟想干餐饮了 这个个体名字可以改吗 营业范围是小餐饮 干饭店营业范围应该是什么
请问老师,公司买车的进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完么?还是必须分两年抵扣完?
老师。公司分期购入车,付的利息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里吗
付给个人劳务费 没有发票 怎么入账, 个人去代开的发票能收吗
老师,费用借增贷减,支出也是借增贷减。到最后,管理费用增加的可以理解在借方,支出也是增加的为啥在贷方
个体户税务年度零申报,到工商年报填写“营业额或营业收入”一栏中数值为零可以吗?
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余额跟导出来的卡片明细余额总计对不上,怎么去查呢?
1、销售泡面面条的贸易公司,年销售额2000万,现在的想法是注册一个供应链公司(一般纳税人)和ABCD四个小规模公司,主要问题是供应链公司把钱打给供应商买货物,比如买113万好了,供应商开发票给供应链公司113万,供应链再把这113万发票全部开给ABCD四个公司,供应链公司虽然开出去113万但是进项13万销项也是13,平进平出不交增值税。
她要交的是从ABCD收取服务费这个交税(相当于供应链就是一个中间商,为什么收取服务费呢,因为从供应商买来的货是存放在供应链公司的可以想成水电房租这些仓储费以及货物运输费人工费等),然后服务费按照6个点开票,进项的话她有租金水电的进项票来抵。 供应链公司做一般纳税人开出去这个113万的销售发票完全不加利润卖给abcd这样是合理的吗?只另外收取服务费? 。
但是我想想看供应链把货物买来放在仓储,如果卖不出去,这些就都成了供应链公司的损耗,是供应链的库存,ABCD其实没有库存,按照销售额交给供应链服务费,ABCD是不是没有任何风险,那这样说的话,供应链为什么不自己直接销售给客户。第二种理想的状态,供应链买来的货物全部销售给ABCD,那ABCD既然能全部卖出去为什么还要来供应链这里转一下多一个中间商,为什么不自己直接去跟供应商采购呢,就为了供应链给他提供仓储和物流吗?
老师你帮我看一下这种模式真的合理吗 这个模式跟刚问的代售也不一样,自营也不算吧?自营的话是供应链直接自己去供应商买来自己销售对不对,仓储物流都是自己,像京东自营是不是?
合理性方面 商业模式角度 明确服务定位:供应链公司作为中间商,为 ABCD 四个公司提供了仓储、运输等服务,并据此收取服务费,有清晰的服务价值体现。如果 ABCD 四个公司专注于销售,而在仓储物流等方面缺乏优势或资源,通过供应链公司整合资源,可以提高运营效率,实现专业化分工。 风险共担:虽然 ABCD 公司表面上没有库存风险,但供应链公司承担的库存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 ABCD 公司的供货稳定性。当市场需求波动时,供应链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库存来满足 ABCD 公司的订单需求,避免因供应商直接供货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影响销售。 税务角度 增值税筹划合理:供应链公司平进平出,进项税和销项税相抵,不交增值税,仅就收取的服务费按 6% 缴纳增值税,同时有租金水电等进项票抵扣,在税务计算上是合理的,没有明显的税务漏洞。 不合理及存在风险方面 商业逻辑角度 ABCD 公司的动机存疑:如果 ABCD 公司能够全部销售货物,却仍选择通过供应链公司采购,仅为获取仓储和物流服务,这在商业上可能并非最优化选择。因为增加了供应链公司这一中间环节,会增加交易成本和管理复杂度,除非供应链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独特价值,且成本低于 ABCD 公司自行采购并解决仓储物流问题的成本,否则难以解释其合理性。 供应链公司的盈利压力:供应链公司主要依靠服务费盈利,一旦 ABCD 公司的业务量减少或合作终止,供应链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而且如果市场竞争激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可能受到挑战,影响其盈利能力。 税务风险角度 价格合理性审查:供应链公司平进平出销售货物,虽然有服务费作为盈利点,但长期来看,这种价格安排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交易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若认为供应链公司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能会进行纳税调整,要求供应链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补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 虚开发票风险:尽管该模式下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服务提供,但如果税务机关认定供应链公司与 ABCD 公司之间的交易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服务费的定价不合理或交易缺乏商业实质,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从而面临严重的税务处罚。 这种模式与传统的代售和自营有所不同。代售一般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不承担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只收取手续费。而自营则是企业自己采购、销售商品,承担商品的所有权、风险和收益,如京东自营。该模式下的供应链公司既承担了一定的商品所有权和风险(如库存管理),又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混合模式。
老师,那其实这种模式的操作性不强?或者顺现在有这样的模式存在吗?另外,老师发我一下二手车销售的开票税率?
这种模式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操作性,现实中也存在类似模式,以下是具体分析: 模式操作性与存在情况 具有操作性的情况:若供应链公司在仓储物流上具备规模优势,能以较低成本提供服务,且 ABCD 公司专注销售渠道拓展,自身开展仓储物流成本过高时,此模式可行。例如一些小型电商公司专注线上销售,借助专业供应链公司的仓储物流服务,降低运营成本。现实中,一些快消品行业也存在类似模式,由供应链企业整合仓储物流资源,为多个小规模经销商提供服务 。 操作性不强的情况:若供应链公司无法凭借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或者 ABCD 公司对仓储物流依赖度低,这种模式会因增加中间环节成本而缺乏吸引力。而且,一旦市场需求预测失误,供应链公司库存积压风险大,却难以将风险合理分摊给 ABCD 公司,影响自身运营。 二手车销售开票税率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收购的二手车,按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0.5% 征收增值税 。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按 2% 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销售二手车时按 13% 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购进时未抵扣增值税(非自身原因),销售时可按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 经纪代理服务:增值税按照 6% 的税率计税 。
老师,我们公司去别的公司食堂吃饭,如果要入账,是否要开钱给我们公司,我拿到票后如何入账,
开的,收到计入福利费哦
直接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不用过应付职工薪酬,要过的话怎么过
两种都可以,要过的话就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