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那样填的,没问题的
老师好,如果2020年在两处有工资薪金收入,一处每月工资4000元,另一处每月工资5000元,两处合并的工资总额是108000元,平时两处每月都按规定申报了个税,但因为都未达起征点,所以不用预缴个税,除了固定费用5000/月可扣,没有其他的扣除项。那根据汇算清缴的政策,收入不超12万,都不用汇算清缴,对吗?要不要补税?
师员工在我公司工资是45900元,其中1月份缴纳个人所得税是2.08元,在另一个公司工资是20020元,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还用汇算清缴吗,年度收入未超过12万而且已经预交了2.08元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就不用补税了是吧就是免税申报是吧,那基本减除额汇算清缴是不用选择是吧,因为已经预交2 .08元税款了所以不用汇算清缴了,要是没有预交税款两处工资不超过12万那是不是嘚汇算清缴来补交个人所得税呢
老师们,我们有2个公司,A公司是给老板2022年每月计提8千元的工资,也在个税申报系统上填写每个月扣除90元的个税,但一直没有实际发放,B公司也给老板发着工资,这两个公司的外账都外包给财务公司了,2022年A公司所有人员工资计提431790元,实际发放的比这个少,外账会计填写这个数据时给我说2022年老板的综合工资超过12万元,需要补缴3000元,然后她就将A公司汇算清缴中工资调增了25600元,倒挤出税收扣除的的金额是406190元,我个人的常识是工资就按实际计提的写“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就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按照外账会计的意思如果按账面计提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就得调增15万多了,但她很显然说与老板个人工资薪酬综合所得挂钩我感觉还是有问题,个人所得税不是单独做的吗?请问老师外账这么调整合适吗?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1-4月份工资个税是0申报,5-6月员工个税都是按照5000元工资申报的(不用交税),7月份开始按照员工正常工作申报个税,但是出现如下奇怪问题: 我把7月份员工工资导入到申报系统,以其中一个员工A为例:A员工累计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当月社保公积金772元,但是显示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我觉得是1-7月份每个月5000的扣除数),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这样就导致系统算出来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当月应缴个税也为0; 但是另一个B同事,是7月新入职的,B同事显示的却是累计收入8000,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社保公积金772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228,应缴个税66.84元; 同一个公司的员工,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个差异呢?
老师您好,请问去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填写50万元,已100%扣除,但企业利润是20万,之前有预缴企业所得税,所以为了不麻烦,所以在调增其他上填写了是100万元,使营业利润有金额,不用退税。如果后期税务有调查,加计扣除不能填写50万,只可以填写20万,那我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报表,是修改加计扣除项,那调增的那一块我可以相继调整吗?还是只能调整加计扣除这一栏
24年计提的工资是80万,实际发放的工资是50万。职工福利费的比例是按照哪一个基数作为税前扣除的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抵消分录有哪些?
请郭老师回答一下关于“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问题,其他人不要接,接了也请退回
老师好,我是一般纳税人,小企业会计准则,24年汇算清缴后,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写呢?对于24年账务和25年的账务分别有什么影响呢?
请问老师,我们收到一笔政府补助,我计入递延收益,但是这个要给子公司拨一部分,那给子公司拨的这一部分,我要通过专项经费科目去核算吗,还是说直接借:递延收益,贷:其他应付款-子公司。因为政府补助是2024年的,现在这笔专项经费的花费都是在2025年,我就怕到时候所得税调不明白
老师,去年12月份全年一次性奖金想坐上的现在已过了申报期,有没有可以补上的办法
老师那个社保申报月缴费工资是填工资基数还是填实际发放工资还是填应发工资啊?比如说如果工资基数最低是4494,最高基数是21888。能举列给我说一下嘛?
老师,企业24年11月购入食堂用设备59320元,到25年2月计提的折旧是多少?
老师,进项税额转出是不是不需要再计提的?
老师,我是工程行业的,工人预支了一万生活费,我应该怎么记账呢?是明细表里记支出,然后应收应扣里记收入吗?
那他全年亏损利润总额-1200元,也没有纳税调增,纳税调减等其他什么的,那点开股东明表话,后面什么数据都不填,直接申报可以吗?
是的,直接申报了就行
是这样的,我24年1-12月汇算清缴之前是0申报过,刚才去修改时,他提示其中有个股东在其他地方申报了经营所得C表,不允许我修改申报,动不了,我只能把其他股东的重新申报,那我干脆把这个有限合伙全部0申报得了,就不申报那个工资1200元,不知道这样可以吗?
已经申报的工资正常申报,为啥要修改呢?
我之前汇算清缴都是0申报,后面才记得有个工资要申报,就想着规范去修改,但修改时就出现这种状况,
你现在已经申报了个税,现在汇算就据实申报就行
就是说,这家有限合伙,他24年1-12月报了一个员工的工资,全年工资是1200元,那在24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也要把1200元工资,申报进去,是吗?
按规定个体户和合伙人的工资不申报工资个税。现在已经申报了就要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