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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位于西部某市区的国家鼓励类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6年1月,自2021年开始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并于当年实现盈利。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益8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2900万元、税金及附加210万元、管理费用2400万元、销售费用17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0万元。2023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190万元。2024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事项: 1.另将一台企业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燃油汽车在二手市场上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万元,未进行相应会计及税务处理.2.其他收益核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800万元,虽未对其单独设立核算账套但主管会计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老师,为什么这个10万和800万不做调增处理?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用的工资薪金基础还是10000万

2025-03-04 07: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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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07:15

同学,车10万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计入业务招待费基数,若账面无利润,无需调增,否则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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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4 07:17

即征即退800万是因未单独核算,本应调增,但企业误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即使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属于营业收入,所以不影响招待费基数的。业务招待费基数只含营业收入10000万,不含营业外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以基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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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657 追问 2025-03-04 07:17

卖用过的二手车,收入入营业外收入的吗?那这个800万呢?为什么也不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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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657 追问 2025-03-04 07:18

那800万属于哪个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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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4 07:23

同学, 卖车属于企业偶尔处置固定资产,不算日常经营,所以会计上一般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利润里),而不是营业外收入(报废才记)。但题目里企业可能做账错误,没处理这笔收入。不过,调不调增要看卖车有没有赚到钱昂。 然后这800万是政府给的增值税返还,按税法如果企业把这笔钱单独记账且用于指定用途(比如研发),可以当不征税收入的,但题目里企业没单独核算,明显不符合条件,理论上必须调增!但题目里企业自己当成了不征税收入,这是错的,税务检查时应该调增。不过可能题目想考你发现这个错误,但企业自己没调,所以最终汇算要调增这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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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4 07:36

800万是政府给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钱,会计上属于其他收益科目(和日常经营相关),不是营业外收入,但税务上想当不征税收入必须满足条件(比如单独记账、专款专用),题目里企业没做到,所以这800万要调增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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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657 追问 2025-03-04 07:52

可是这道题到最后没有调整这800万呢,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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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04 08:08

同学,必须调增的昂!虽然企业将800万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但根据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有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资金有专门管理要求、单独核算资金及支出,这些都是有明确文件规定的,题目中明确提到企业未单独核算这笔收入(仅计入“其他收益”但未专账管理),所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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