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给4个合伙人买了6套工作服,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要填增,需视情况而定: - 若工作服属于劳动保护性质:如果工作服是因工作需要为合伙人配备的,比如从事特殊工种或有特定工作环境要求等,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根据相关规定,可全额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不需要填增。 - 若工作服属于福利性质:如果工作服不是工作必须,而是带有福利性质,如为提升形象等统一制作但不强制工作时穿着,会计上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汇算清缴时,要先判断是否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若未超过,无需填增;若超过,则需就超出部分进行纳税调增。 - 若工作服属于与经营无关的支出:如果工作服被认定为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如合伙人用于私人场合等,按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
老师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自己在别的单位上班,实际是在我们这挂证,那合伙企业如果有利润了交经营所得个税了,那这个合伙人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算上经营所得的这部分吗?
老师好,个人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老板工资(三个合伙人大概40万)也纳税调增了,固定费用也扣除了,那么现在个税app里面合伙人做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个固定费用(每人6万)又要拿出来缴税了,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还是个税app合伙人不需要做
你好,老师,请问下,合伙企业除了要交个人经营所得税,那有利润分红的时候,合伙人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你好,我这边是律所合伙企业,22年的时候,1个合伙人退出了,另一个合伙人加入了。我现在报合伙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需要报旧合伙人的汇算吗
我这边是个律所,报的是合伙律师的,按比例的个人经营所得税。22年中途的时候,一个合伙人退出了,另一个合伙人新加入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旧的合伙人需要汇算吗,该如何汇算呢
谢谢老师的详细解答
没事,帮忙给个五星好评,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