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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500+?技术转让所得按照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那么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500)*50%=450,那么应调减金额不应该是2000-450=1550吗?为什么要用500+(2000-600-500)=950呢?

为什么要500+?技术转让所得按照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那么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500)*50%=450,那么应调减金额不应该是2000-450=1550吗?为什么要用500+(2000-600-500)=950呢?
2025-02-07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2-07 11:19

同学你好 不超过500的部分 免税 超过500的部分 减半 因此 免的部分=500 减半部分的=450 合计=950 都是调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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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学员您好,所以这900-200=700中分两部分,500免征,200减半 500就是这么来的
2021-07-17
同学,您好,参考答案如下
2023-10-16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07-31
同学您好,题干拍一下,我看看题目的整体表述
2023-10-28
您好,不可以一次性扣除。一次性扣除限值单位价值是500万元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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