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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交人员就是负责看着他们交接的。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单位负责人不是对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吗?说的好矛盾,他又为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他又不负责任。

监交人员就是负责看着他们交接的。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单位负责人不是对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吗?说的好矛盾,他又为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他又不负责任。
监交人员就是负责看着他们交接的。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单位负责人不是对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吗?说的好矛盾,他又为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他又不负责任。
2025-02-06 11: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2-06 11:44

监交人员监督交接程序,不对交接前资料真实性等负责。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和资料整体负责,但和具体经办人员直接责任不同,各环节责任有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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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选择第二个移交人
2023-12-21
你好 具体事项看单位的股东会决定    然后财务做好交接就可以的     危害这个不好说 
2023-01-26
同学你好,请描述下问题
2022-07-10
同学你好参考答案应该是B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C应该是甲签名D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交接的范围   1.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   3.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   4.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   (二)交接的程序   1.提出交接申请   会计人员在向单位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申请时,应当同时向会计机构提出会计交接申请。   2.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具体内容了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账目的,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3.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内容了解)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也必须交接清楚。   4.专人负责监交——直接上一级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会同监交的情况:   (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   (2)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   (3)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谁经办,谁负责)
2021-06-15
你好!这个不合法了。因为会计和出纳是不相容的岗位,这2人是直系亲属,不能让他们担任这2个不相容的岗位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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