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个人认为:收购一个公司时,老板不能用其他的公司将支付收购的钱打到被收购的公司作为投资款,再从被收购的公司把钱打到出售公司老板另外公司的账上,这种做法通常不符合财务和法规要求。 1、这种做法涉及到复杂的资金流转和可能的法律合规问题。首先,从财务角度来看,收购款应当直接由收购方(即老师的公司)支付给被收购方的股东,以完成股权的转让。如果将收购款通过其他公司转账,可能会使资金流变得不清晰,难以追踪和审计。 2、其次,从法规角度来看,股东的投资款应当直接来自于股东本人,并且需要直接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股东(在这里是出售公司的老板)通过其他单位(即非股东本人的其他公司)打款作为投资款,这可能不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也可能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综上所述,收购一个公司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支付收购款,并确保所有资金流转都符合财务和法规要求。
老板叫出纳签了一份与甲公司见购销合同,用于甲公司向银行借款后,银行直接把钱打到我们公司公帐上,钱到帐后老板叫出纳以用途为其他方式把钱打到乙公司过帐,请问我要如何做帐合理
老板有两家公司,另一家公司打过来的钱可以作为老板打过来的实收资本吗
老师好,我们老板本来要入资10万到公司,但是没有打款到公司账户上,而是直接把这个钱以付货款的方式给B公司了,名义是作为我们公司给 B公司投资款,现在老板让我把这10万作为他给公司的实收资本,我应该怎么做账呢?
老板往公司账上打的钱用于生产经营,是认缴制度,所以注册资金一直没有完全到位,可以把打到公司的钱放其他应收,用于日常经营,再把应收慢慢转到实收资本么?
老师,其他公司在我公司买产品,然后打款到公户 然后老板让把钱从公户银行把钱取出来打到她的个人卡上,公司是她自己的,然后会计每次做账费用都是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收款老板,这样对吗?
老师我好像表达错了,老师老板用自己的公司收购一家公司,然后用自己的公司打款到收购的公司作为投资款,然后从收购的公司打到收购公司老板的另外一个公司(开发票过来的)
那感觉也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从收购公司打到被收购公司的另一个公司,这个不符合规定要求。
老师那要怎么打款呢